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速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安排安排,,,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宣布《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通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0年第22号,,,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,,决议先在部分地区新设立挂号的纳税人(以下简称“新办纳税人”)中实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(以下简称“专票电子化”),,,以后逐步扩大地区和纳税人规模。。。在此,,,提醒新办纳税人注重实验时间和受票方规模。。。
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时间及受票方规模
自2020年12月21日起,,,在天津、河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、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验专票电子化,,,受票方规模为天下。。。其中,,,宁波、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已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(以下简称“电子专票”)的受票方规模扩至天下。。。
自2021年1月21日起,,,在北京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海南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、大连、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验专票电子化,,,受票方规模为天下。。。
实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详细规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妄想单列市税务局(以下简称“各省税务局”)确定。。。
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规模
凭证《通告》和前期试点地区宣布的相关政谋划定,,,宁波、石家庄、杭州等3个地区已纳入试点的纳税人,,,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(以下简称“电子专票”)的受票方规模,,,在2020年12月20日(含)前仅限于划定地区,,,自2020年12月21日起扩至天下。。。上述地区2020年12月21日起实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,,,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规模为天下。。。
泉源国家税务总局。。。